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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(第1页)

题名:征途实录:启航1926

作者:蓝烬

简介:

【注意:本小说内容纯属虚构】

前言

每一个理想国,都是理想不断在现实面前被扭曲和妥协,但又在发展中不断调整,重新靠近理想的过程。

本人是块在资本的世界里挣扎求存的废材,浑身上下大概都已经被资本的黑水浸透了,唯有心中似乎仍残留一点火苗,不是那种准备蓬勃燃烧的星星之火,而是仅剩下一点余温的余烬之火而已。

或许正因如此,在写这本书的时候,所有的故事和情节,似乎并不是自己想象而出的,而是自然而然地在心头涌现的。

或许是在某个平行世界,真的有那么一群英雄,他们践行着已经被我们遗忘的伟大事业。他们辉煌的余光,穿越重重时空,映射到我这一点残余的火星上。

所以我不是作者,我只是映射之光下、余烬之火里,他们伟大事业的卑微记录者,故名实录。

是为序。

作品标签:架空、争霸、种田、权谋、近代战争

楔子

某个平行时空,1926年的7月,粤州。

夏日炎炎,西关多宝路的一栋宅院内,二楼隐隐传来女子的低低呼痛声。在一楼,只见一位男性老人坐立不安,老者看上去一瘸一拐,走路已经很困难,但这个时候他坐不住,旁边有两位中年女子上来想扶他,但被他瞪一眼后,也只好在一旁侍立。边上还有管家和几位侍女,看着老人不安的样子,也只能在旁侧低头等待,生怕自己行为不慎,被心态不安的主家迁怒责骂。

坐立不安的老人名叫李家同,在当时粤州西关,这个著名的富豪之地,算得上有名的富豪之一。他本身并不是粤州人,而是来自四川大族,因为其父来粤经商,时间长了就留下他这一房。父子两代在粤州混得不错,也就没有动过再回老家的念头。

不过在西关让他出名的,是年轻时被称为“琉璃猫”,一方面是当时李家的业务之一是做琉璃瓦,另一方面其它商人鄙视他为人一毛不拔,就有文人给他起了这个绰号。当时有种说法,“铁公鸡、铜仙鹤、玻璃耗子、琉璃猫。此四宝,当属毛不拔之物。”人们不敢直接叫他铁公鸡一毛不拔,就隐晦地称他为琉璃猫,其实就是暗指他为人一毛不拔,是个吝啬鬼。

李家同年轻的时候,对别人的鄙视不以为意,他是个固执自负之人,认为别人眼中的吝啬,反而是李家能够长远富贵的凭借。他为人虽然吝啬,但做生意的诚信还是有的,对下人也不错,早年又有在清廷粤州知府衙门里当官的亲戚帮衬,所以生意一直做得不错。

李家同虽然豪富,但平生有一桩最心痛的事情,就是没有子嗣。他娶妻的董氏,是其父交好的同年之女,典型的小家碧玉,但夫妻算得上相敬如宾,感情不错,知道的人们相传,李家同只有面对董氏时,才不是琉璃猫。

但李家同娶了董氏后,一直无所出。董氏不安,也催促李家同娶了多房小妾,然而还是无所出。到了中年,几乎已经绝望,不料这个时候董氏反而怀上了,夫妻两人当然大喜,结果在分娩之时难产,董氏为了给李家留后,拼死生下了一个女儿,自己却大出血而去。

在那个时代女儿并不被重视,丧妻又觉得香火难传,李家同有一段时间恍恍惚惚,结果在一次去江门的时候,路上居然遇上强盗,他是个吝啬鬼,护卫的力量自然不强,惊慌逃命之时,跌下路边沟渠,伤了一条腿。如果不是遇到了当地的一个商队,强盗们遁去,可能连性命都不保。

经此生死大变,他的性格变了一些,难得地与清远那个商队的首领,也是清远大户之一的刘文达,交上了朋友,可能是觉得人家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缘故。可是瘸了腿,又没能传继香火,未免开始颓唐,不再在商事上多下功夫。好在李家豪富,各处商号用的人还算稳妥,其后虽然生意没有多少发展,但还算把整体的摊子,维持下来了。

对生育子嗣绝望之后,李家同遣散了多数小妾,只留下两房他觉得老实本分的姨娘来照顾自己。因为丧妻之痛,开始他对女儿并不重视,主要都是两位姨娘照顾,女儿小名被叫做“妞妞”,一个很普通的小名。但随着女儿的生长,父女天性,加之女儿虽不是非常漂亮,但也称得上一句“玉雪可爱”,他逐渐越来越喜爱起女儿,到得女儿晓事,聪颖活泼,更得欢心,这个时候,女儿对于李家同,那就真的是“如珠如宝”了,于是他郑重其事地给女儿起名“李思华”,之所以名字中有“华”字,当然是因为其妻董氏名字中最后一个字就是华,思华者,思念亡妻也。

民国初年,粤州洋风大渐,上洋学堂成为风潮,李思华性格活泼,羡慕大街上那些洋气的女学生,在她央求下,宠溺她的李家同自然同意,李家华高高兴兴上了洋学堂,她没有遗传父亲的吝啬,反而在同学中以大方著称,李家同给她钱用,可一点都不吝啬,她性格又活泼,所以在同学中很有点影响力,也接受了不少新思想。

女儿逐渐长大,李家同逐渐考虑起了她的人生大事,由于个人性格和以往的经历,和老者来往的门当户对家庭很少,而既然只有一个女儿,他就在想能不能找个赘婿,传承他这一脉的香火。几年时间里他一直在暗暗地寻找,可是把他难坏了,既要门第不能太低,以免和女儿齐大非偶,又最好女儿还能看得上,但这样的男娃,能同意做赘婿?他和女儿说了几次,女儿害羞过后,也不太高兴,毕竟是在洋学堂受教育的,说新时代了,还有什么入赘不入赘的?几次都抢白了父亲几句,他也只能暗暗着急。

后来还是给他找到了机会,有一次他和到粤州送货,正好来看他的老朋友刘文达说起此事,刘文达一拍大腿,说我儿子刘际峰可以啊,这个儿子是刘文达的庶子,小妾所出。刘文达的老妻性格妒悍,刘际峰和她难处关系,也让刘文达一直为之烦恼,他很喜欢这个儿子,但因为刘际峰也是个倔强性子,而且被革命党吸引,整天革命东革命西的,没有心思跟着他做生意,所以刘文达一直想给儿子套个笼头,想让他早点成亲,觉得有家庭了,也许这小子就会老实点了。

可是他知道儿子的性子,肯定瞧不上那种传统的闺阁女子,再说他是庶子,就算遇到好的闺女,人家也瞧不上他,本身也是刘文达的一件烦心事。老友女儿李思华是上洋学堂的,有知识还有见识,长得也不差,正是刘际峰能喜欢的那种。至于入赘,刘文达觉得自己能说服自己儿子。

就这样,两位老人安排了两次“偶遇”,李思华也认识了刘际峰,两人对对方的印象都还挺好,也有共同话题,都是时尚的革命青年嘛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两人对后面的提亲也没有太多的抗拒,1923年的秋天,17岁的李思华嫁给了19岁的刘际峰,当然,名分上是刘际峰入赘。

然而李家同老人很快又有了新的烦恼,女儿招赘了自然他就想着抱孙子,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不行了,活不了多少年。可是刘际峰这个犟种,居然瞒着两位老人,报考了黄埔军校,而且考上了黄埔一期。黄埔军校是1924年1月成立的,报考黄埔军校对于当时全国的有志青年,都是一件大好事,但对李家同这样的老派人就不一样了。他知道后气得要死,可是女儿笑嘻嘻地来劝他,抱着他的手撒娇,他也只好悻悻地放下此事。虽然对刘际峰从军不安,但时代变了,为之奈何。

刘际峰在黄埔军校的交际不错,他为人比较四海,家境又富,是同学中的“大款”,偶尔放假的时候经常带他的同学到家中,李思华也认得了不少丈夫的同学,什么陈耕、胡宗北、宋希联、陈明任、黄杰、郑作、刘畴之类的。李思华自诩为新时代女性,碰到丈夫的同学也是落落大方,不是那种旧时代不见外人的习性,所以黄埔同学们对她的印象也很好。

刘际峰告诉她,他已经加入了GC党,是一名光荣的GC党员。李思华很羡慕,和丈夫吵着说自己也要入党,刘际峰介绍她进入了粤州各界妇女联合会,不过这个组织只是招收一些在家庭承接车衣的女工为学生,聘请教师以识字教学为主。而且成员大多数是果党人的家眷,李思华不太瞧得上她们,去了两次后就不再参与活动。相反,她对丈夫介绍她参与的中共广东区妇女部的工作,倒是非常感兴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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