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来都是这样。
命运赏她残屑,却要她投以骨血。
宪兵队长气喘吁吁地放下鞭子,咳出一口浓痰,吐到了老黄头稀疏的白发上。
“妈的,这样都不死,老家伙命真硬。”
江明熙突然动了。
她迈开脚步,向前走去,一开始不疾不徐,然后越走越快。
一如昨夜,她攥着刀走向了张楠。
也一如那无数个日日夜夜,她孤身走向了战争、洪水、饥荒和死亡。
。。。。。。
最先发现那个小少爷的,是个变戏法的江湖人。
他长了一脸麻子,认识他的人都叫他老麻,久而久之他自己都叫自己老麻了。
老麻诧异地看着小少爷,就像看到了一只鹤飞入了野狗群。
小少爷看起来年纪不大,身材清瘦纤长,穿着那种挂在西洋百货大楼里的高档驼色大衣,笔挺的衬衫就像他的人生一样没有一丝皱褶。
他走起路也有一种独特的韵味。
闲庭信步,如平稳掠过湖光山色的轻风,带着一种赏心悦目的静谧从容。
他越走越快,衣摆翻飞,好似轻盈的白鹤,悠然漫步在沼泽泥潭。
只看他闲适风流的姿态,看他笔直的背,看他那引而不发、如剑锋利的骄傲眉眼,就知道他一定来自于一个和在场所有人截然相反的世界。
他一定有个体面富裕的出身,被整个家族如珠似宝的养大,从小到大遇到的全是好人,所走的路也皆是坦途。
很快,宪兵们也发现了这只不怕死地向他们走来的白鹤。
一道又一道狰狞的目光向小少爷射去。
老麻的心也随之提了起来,担心里混杂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幸灾乐祸。
这样金尊玉贵的小少爷,从小被人捧在手心里,何曾见过这样的威势?
他在心里想,他肯定会被吓哭,说不定还会尿裤子。
一个脸上带疤的宪兵皮笑肉不笑地凑近,他故意把腰间的盒子炮撞得哗啦响:“呦呵?这是谁家没拴住的小少爷啊?跑俺们这脏地界儿来干啥?你这身细皮嫩肉的,可经不起磕碰。”
小少爷冷冷瞥了他一眼,又扬起昂扬星眸扫了一圈其他凶神恶煞的兵痞,语出惊人道:“让方凤台滚出来见我!”
老麻尚在迷糊“方凤台”是谁,拦路的兵痞眼珠子瞪得溜圆,仿佛听见了天大的笑话,猛地踏前一步,唾沫星子都快喷到小少爷脸上:“操!哪来的小野种?县太爷的名儿也是你叫的?还……还‘滚出来’?你脖子上有几颗脑袋?!”
大清的皇帝退位了五年,但是朗陵城的“皇帝”还在。
一股战栗电流从老麻脊梁骨上窜了出来,他瞠目结舌,鼻息也跟着粗重湍急起来。
那些耀武扬威的宪兵,以及抽鞭子的宪兵队长,是多么了不起的大人物啊!
他们轻飘飘的一句话,就能让在场所有下九流家破人亡。
因为他们握着枪,那么就自然成为了支配在场所有庶民命运的主人。
可是,即便是像老麻这样的睁眼瞎也知道,在县太爷眼里,宪兵老爷们也不过是听话的狗而已。
现在,一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不客气的直呼县长大人的名字,并不客气的要县太爷“滚出来”。。。。。。